汽機車 停公車站及 黃線的罰則

汽機車 停公車站及 黃線的罰則

汽機車 停公車站及 黃線的罰則

汽機車 停公車站及 黃線的罰則

1.停公車站前後10公尺內

主要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這是處罰違規停車的主要法條
機車倘有違規停車行為,仍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告發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處罰範圍
禁停區域
汽機車違規停靠在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包含公車站牌前後各10公尺範圍

罰鍰金額
根據搜尋結果顯示:

汽車處罰900-1200元,機車處罰600-900元
實際金額可能因地區而有差異

嚴重後果案例
過去即曾發生汽車因違停公車招呼站,導致公車無法靠站,2名共乘機車的女大生為閃避公車,與行駛在快車道的貨車發生擦撞,導致後座女大生慘遭貨車輾斃
檢舉統計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107年民眾檢舉違停公車招呼站者達2萬2,264件

2.停黃線的限制與罰則
主要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這是處罰違規停車的主要法條,將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黃線定義與規定
黃實線(禁止停車線)

設於路側之黃實線是指「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禁止時間原則上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
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臨停與停車的區別
臨時停車

「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黃線可以臨時停車,但必須符合上述條件

停車

「停車」是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黃線禁止停車時段內不可停車

適用對象
汽車與機車

機車係屬汽車範疇,機車倘有違規停車行為,仍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告發

處罰金額
罰鍰範圍

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實際金額由各地方政府依情節輕重裁量

拖吊情況

如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為排除交通阻塞可進行拖吊

重點提醒
黃線期間可臨停但不可停車
臨停必須未滿3分鐘且保持可立即行駛狀態
違規停車將面臨罰鍰及可能拖吊